首页 >> 通知公告 >> 采购公告
中共江门市委党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出处:中共江门市委党校发布时间:2023-03-15

根据江门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中共江门市委党校对“中共江门市委党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诚邀有相关服务能力的法人、组织(下称“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共江门市委党校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期限

1年,从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对象及内容

为中共江门市委党校(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为涉及甲方的重大决策、重大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以及甲方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进行查找并提出相关风险防控建议;

(二)参与甲方规范性文件、以甲方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的起草、修改、论证,并以书面方式出具律师审查意见;

(三)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每年为甲方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讲座;

(四)为甲方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以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并以书面方式出具律师审查意见;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复议案件、重大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对涉及甲方的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经另行委托,代理处理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

(七)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费用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3万元。代理公告第三条第(六)项服务内容,实行一案一议,但收费标准不超过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80%。

五、资质及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一)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且该所在江门市区有常设机构;

(二)指派律师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指派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政府工作规则,热心政府法律事务和社会公共事业;

(四)指派律师应当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选派的服务团队律师人数必须2人(含)以上,均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其中至少1人应具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六)国家、省、市有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甲方与聘任法律顾问在签订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要求

(一)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依法、准确、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二)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三)不得利用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四)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五)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本人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及时申请回避,并由甲方作出决定;

(六)与甲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七、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我校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由评选小组按照评审标准打分,从得分超过60分的响应单位中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我校的分析评估服务单位。

(二)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1.业务实力水平优良;

2.履约能力较强;

3.项目实施方案高质;

4.同类项目业绩突出;

5.财务情况良好;

6.投标报价合理。

八、提供材料

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关材料。重点提供: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整体情况简介(含律师事务所主要管理制度、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近3年人员增减情况。

2.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执业方向、法律顾问单位、办理的行政案件、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材料。

3.法律顾问合同草案。

4.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律师事务公章。

九、确定中选服务方

中选原则:为了获得更好的法律服务,避免唯价格论,采购方成立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将根据本公告第七项评审办法及标准确定中选服务方。

十、项目公告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

十一、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自公告日发布至2023年3月21日17: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共江门市委党校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江门市委党校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0-3968300

传   真: 0750-3968312

附件:服务技术评审标准

中共江门市委党校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服务技术评审标准

序号评审项目分配分数(分)评审内容评分
1业务实力水平25根据成立年限、人员规模、人员构成、获得表彰等情况进行评审。(注册成立10年以上,有20名以上的执业律师,曾获省级以上荣誉,有担任市级以上政府法律顾问成员等为优秀;注册成立10年以上,有15名以上的执业律师,曾获市级以上荣誉为良好;其他情况为中或差)2515103
2履约能力情况15根据投标人推荐的顾问人选的工作履历、执业情况、个人荣誉等进行评审。(执业年限20年及以上、工作履历优秀、曾获省级以上荣誉等为优秀;执业年限10年以上,工作履历较优秀、曾获市级以上荣誉为良好;执业年限5年以上,有一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等为中或差)151052
3项目实施方案10项目实施方案,人员投入、工作时间安排、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对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意识作出充分承诺等是否具体、详细、合理,有利于项目实施。(对项目理解透彻、服务定位明晰、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承诺充分等为优秀;对项目理解较好、服务定位比较明晰、服务内容较明确、服务承诺充分等为良好;对项目理解粗浅、服务定位及内容模糊、服务承诺不够充分为中或差)10741
4同类项目业绩15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10月-2021年10月)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为政府部门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5件以上。(15件以上为优秀;10件以上为良好;5件以上为中,5件以下为差)151052
5财务情况5以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会计报表为评分依据5320
6投标报价30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30)
相关附件:
版权所有:中共江门市委党校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02492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技术支持:广东迪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