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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委党校对外培训委托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出处:中共江门市委党校发布时间:2023-10-17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侨都赋能”战略工程的工作要求,着力打造全国侨务工作培训基地,我校坚持高质量办学,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开设多类型的专题培训班次,吸引了省内外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前来我校开展异地培训,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随着培训需求的日益增长,我校现有条件明显不足,承接能力已趋于饱和,难以适应发展变化。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对外培训服务能力,提升培训质量,现面向社会进行对外培训委托项目采购。我校将从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遴选1家供应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施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江门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要求,本项目由我校采购评审小组对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将评审结果报校委会审议研究通过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后续按照一班一议形式,由分管领导审定委托培训方案后实施,并按班进行费用结算。

(二)基本要求:针对我校对外培训工作特点和管理要求,协助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进行管理,并服从我校的工作安排与监督。

(三)实施内容:根据我校对外培训工作实际需要,由我校业务部门与供应商按次确定具体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学员(含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住宿餐饮、培训场地、培训资料、师资安排、教学交通、现场教学、抗疫物资、学员安全管理等教学保障配套服务。

(四)结算方式: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7〕260号)、《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江财行〔2017〕48号)和我校《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依据每次具体工作内容,按次按实结算。

(五)服务期限:由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服务资质(提供相关培训服务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我校拒绝任何自然人、不合格企业、低级别企业通过借用营业执照、挂靠成为合格供应商。同时拒绝任何居间行为存在。我校保留在招投标、协议签订、协议执行的任何时段内,追溯供应商借照、挂靠、居间等行为的权利。直至废除已经签订的合同、协议,并提起索赔。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我校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提出超出本标书规定条款的要求,或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协议的,我校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评审方式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满足评审表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时,由我校采购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中标单位

将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如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资料造假而被取消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协议,则可按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采购。

最终成交结果报校委会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协议。

五、投标响应材料

(一)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格式自定);

(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

(五)“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六)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服务资质证件复印件;

(七)根据评审表(见附件)评分要求提供证明或响应材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必须真实有效,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并密封;其中协议类、资格证类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有意者请及时与我校联系了解相关需求信息,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材料最终提交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伍老师,0750-3968337


附件:

项目评审表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评审细则(55分)

1

同类培训项目业绩

10分

供应商在2020年1月1日起承担过同类党政培训项目(不含企业)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10分。

注:提供培训服务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封面页、合同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2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情况

10分

1.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丰富的同类党政培训项目(5个及以上)负责或参与工作经验的,得5分;

②具有一般的同类党政培训项目(5个以下)负责或参与经验的,得3分;

其他不得分。

2.服务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提供详细、可行、合理的岗位安排表(包括人员名单、工作经验、 工作岗位等信息)

①人员配置合理数量在5人及以上的得 5 分;

②人员配置合理数量在3~4人的得 3分;

③人员配置合理数量在2~3人的得 2 分;

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以及截止至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退休返聘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服务合同,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

培训师资

情况

15分

要求具有聘用高水平培训师资的工作经验(同一人不累计)。最高15分。

1.曾聘用教授(正高级)人数: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曾聘用副教授(副高级)人数: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

3.曾聘用专业领域知名学者或相关部门领导、业务骨干人数: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培训师资名单信息(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聘书(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

直接跟踪服务能力

10分

供应商在本地有驻点机构及工作人员得5分;

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开班通知后24个小时内出具方案得5分;48小时内出具方案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

后勤服务支撑

10分

供应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协议或合同,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每个类别至少提供1个服务协议或者合同等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审细则(45分)

1

对项目的理解及熟悉程度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描述进行评审:

1.熟悉项目情况,对项目背景、需求及实施要点的理解程度深入、透彻、清晰的,得15分;

2.基本熟悉项目情况,对项目背景、需求及实施要点的理解程度较深入、透彻、清晰的,得10分;

3.对项目背景、需求及实施要点理解程度一般的,得5分;

4.对项目情况不熟悉,对项目背景、需求及实施要点理解程度较差的,得1分。

5.没有对项目背景、需求及实施要点作诠释的,不得分

2

服务方案及

计划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及计划内容进行评审:

1.服务方案及计划详细、完整、可行,贴合采购人整体培训安排的程度高、符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且具有针对性,得15分;

2.服务方案及计划较详细、完整、可行,贴合采购人整体培训安排的程度一般、基本符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较有针对性的,得10分;

3.服务方案及计划的详细程度、完整性贴合采购整体培训安排程度较低、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5分;

4.服务方案及计划不符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没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

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3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情况进行评审,项目质量保证措施需包含车辆、人员、医疗应急等保障措施:

1.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合理、可行的,得15分;

2.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较详细、合理、可行的,得10分;

3.项目质量保证措施的详细程度、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

4.项目质量保证措施不够详细,且合理性及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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