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教学质量和学员学习体验,拟对402新闻发布会课室进行升级改造,现面向全社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主营项目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
(三)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供应商需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货商的资格。
(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计划建设一套专业、便捷管理的新闻发布会议系统,该系统应具备高效的会议管理功能,能够自动录制会议内容,并提供便捷的存档与检索功能,通过无线平板电脑,控制摄像机信号切换投屏,确保新闻发布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278000元(大写:贰拾柒万捌仟元),投标单位投标方案价格不得超出最高限价金额。
四、评标与定标
(一)每个分包投标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3家,如不足3家,则重新进行投标及评标。
(二)确定中标单位:按我校采购流程对有效供应商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结果报校委会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协议。
五、投标响应材料
(一)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四)建设方案及报价单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售后服务要求
(一)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投报的硬件产品提供至少3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维护及提供备品、备件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内。无论在保修期(维护期)内或保修期(维护期)外,投标人需提供上门服务。投标人需提供终身售后服务。
(二)设备发生故障后,自报障时起算,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8 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设备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排除,投标人应在随后 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代替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投标人应具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在2个小时内电话响应,12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特殊情况在48小时内无修复的,在保修期内更换新设备或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进行。
(四)投标人须负责培训采购人的使用人员,直至完全掌握系统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及简单维修方法。
(五)提供原厂产品保修服务承诺函。
有意者请及时联系我校信息网络中心并了解具体购置需求,并现场了解安装事宜。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750-396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