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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委党校关于公开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通告
文章出处:中共江门市委党校发布时间:2024-04-09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共江门市委党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选取中共江门市委党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保障公务出行。

(三)采购项目服务期:2024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四)预算金额:据实结算(含税)。

二、采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江门市范围内注册,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四)根据租赁车辆保障公务的,鼓励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应具有一定占比。

(五)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六)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汽车租赁管理法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七)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

(八)须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可应需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资料及方式

(一)项目报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报价单,含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9座及以下)日租赁金额(包8小时,200千米)及超出费用计算;

4.车辆情况(车型、保险资料及车辆外观、内饰图片);

5.公司业绩及服务人员情况;

6.响应时间及提供租车服务时间的承诺书;

7.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4年4月17日17:00前将项目报价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递交到中共江门市委党校总务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小姐,联系电话:0750—3968761,电子邮箱:zgjmswdxzwk@jiangmen.gov.cn。

四、确定服务供应商

我校将综合考虑服务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服务响应、服务质量等情况,按照报价最低者中标原则选取为服务单位。

中共江门市委党校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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