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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委党校对外培训合作项目招选公告
文章出处:中共江门市委党校发布时间:2025-10-23

根据我校教学培训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培训服务水平,拟与相关单位进行培训合作,现面向全社会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招选。

一、供应商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服务资质。

(六)我校拒绝任何自然人、不合格企业、低级别企业通过借用营业执照、挂靠成为合格供应商。同时拒绝任何居间行为存在。我校保留在招投标、协议签订、协议执行的任何时段内,追溯供应商借照、挂靠、居间等行为的权利。直至废除已经签订的合同、协议,并提起索赔。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针对我校对外培训工作特点和管理要求,协助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

具体服务需求详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

与中标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依据“一班一议”形式进行费用结算。

四、项目年限

协议年限自签订之日起两年。

五、评标与定标

(一)投标:所有投标商应根据附件所述的培训服务要求,撰写满足全部要求的项目服务方案,并提供全部投标响应资料。

(二)评标:按我校采购流程对有效投标商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

(三)确定中标单位:评审结果报校委会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六、投标响应材料

(一)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格式自定);

(四)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

(五)“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六)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服务资质证件复印件;

(七)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八)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或响应材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并密封;其中协议类、资格证类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有意者请及时与我校联系了解相关需求信息,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材料最终提交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0750-396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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